华泰证券(华泰证券强平风波始末)

华泰证券最近遇到一件麻烦事,事件缘起于2015年股灾时的一单融资“强平”,导致天津的两位客户损失损失超过500万。这个客户越想越窝囊,遂陆续向天津证监局、江苏证监局、中国证监会信访办进行投诉举报,但是都被驳回。

对于做融资炒股的股民来说,强平无疑是最悲催的事,就算“砸锅卖铁”也要避免被强平。但是华泰证券这起投诉却相当离奇:客户认为证券公司强平晚了,才导致自己巨亏。

所以,张先生铁了心要跟华泰峁到底,准备继续上访。那么这两位客户的投诉是不是站得住脚呢?在那次“强平”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客户如此耿耿于怀呢?

“强平”通知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炒股票就算被套牢,只要不割肉,总有解放的机会。

可是对于那些用融资融券的股民来说,就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一旦市值跌破平仓线,他们的股票就要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自己的钱也就灰飞烟灭。

2015年6月29日,上证综指再度出现跳水,股指在不到10个交易日已经跌了1000点,在华泰证券天津某营业部开户炒股的张先生接到券商短信,提醒张先生要在两天内追加融资保证金至150%以上,否则就要面临强制平仓风险。

要是被强平,那就玩完了。张先生赶紧在收到短信又追加了100万保证金,避免了被强平的命运。

华泰证券“强平风波”始末

更大的劫难

自以为躲过一劫的张先生,哪想到等着他的是更大的损失。

据报道,华泰客户张先生的账户在强平前资产总额为1200万。在补充了一次保证金后,大盘并没有止跌,而是继续往下砸,这意味着张先生必须要再次追加保证金了,否则前面投的钱将全部打水漂。

抱薪救火,犹薪不尽则火不灭。张先生已经被融资账户陷得越来越深。

2015年7月3日,张先生再次接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但是此时的张先生已经无钱可用加,只能眼睁睁等着自己的账户“归零”。

2015年7月7日华泰证券启动平仓程序,由于张先生持有的股票当日跌停未能强平成功,2015年7月8日才继续平仓卖出,直到用户维保比达标强平结束。

平仓时点争议

“为啥不早点平仓?”

遭此浩劫的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啊,他认为,华泰证券在2015年股灾期间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融资担保比例低于150%”的条件出现后,依约于“下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而是延迟六天后,在行情最低点才突然强制平仓,造成张先生直接损失500万,间接损失2000万。

张先生的意思就是,华泰证券的平仓平晚了,如果依约于“下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的话,可能张先生就会少亏点。

至于华泰证券为啥要推迟六天才平仓?华泰证券表示,张先生在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未能达到150%,但在2015年7月1日,客户信用账户担保比已超过150%,达到平仓终止条件,因此,华泰证券才没有强平张先生的持仓。

而到7月6日,张先生的账户已经持续低于平仓线,所以才在随后两天启动了强制平仓。

但是损失这么大,张先生显然感觉太窝囊啊,随后就一怒向证监会信访办和江苏、天津证监局投诉华泰证券,结果经过两家证监局查证后,均给出“未发现华泰证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答复。

华泰证券“强平风波”始末

对于这个结果,张先生仍然不服。本来是想走法律诉讼途径继续维权,但是股票亏那么多钱,已经掏不出相关诉讼费与律师费,最终决定暂不提起诉讼,不过依旧会坚持上访。

一波又起

两年之后,以为这事已经不了了之,但张先生又提出了新的争议。

有媒体报道,最近那位投诉人张先生再次爆料称,自己在融资融券合同上的签名与其提供的鉴定样本为同一人签署,但签署日期经鉴定却并非同一人字迹。

华泰证券“强平风波”始末

张先生透露称,该融资融券合同所书日期是华泰证券天津真理道营业部工作人员代为签署。目前张先生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华泰证券能够赔偿股灾期间因强平损失的本金。

对此,某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融资融券合同上的客户签字是本人签署,就算日期不是本人所写,其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有效。

由此可见,这位张先生的投诉或起诉已经失去了有效的法律支撑。但华泰证券代签字行为也却有违规之嫌,应该立即进行内部整改,否则下次代签的可能就不只是日期,而是其他更关键的内容。长此以往,必然会出现更严重的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

我们查到,早在2017年6月,华泰证券就因代签字一事收到了天津证监局的一纸罚单。最终,天津证监局对华泰证券天津真理道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江苏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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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2-17 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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